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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经贸学院2018年10月招聘1名培训中心培训助理(派遣B2类岗)

时间:2018-10-11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作者:佚名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名人员,用工部门为经贸学院,具体情况见下表,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型 岗位职责 应聘条件 应聘联系方式
1 培训中心培训助理 B2 1、负责开拓和维护与政府之间的培训合作与相关事务工作;
2、负责制作学院培训宣传与交流资料、新闻资料、培训相关文字报告与数据信息整理工作,负责中心网站信息更新;
3、协助学院培训中心的课程开发等项目的事项;
4、促成与协调校内外师资的合作;
5、协助完成中心主任分配的其他相关工作。
1、热爱教育行业,拥有良好职业素养和个人道德与专业性;
2、工作踏实肯干、为人诚实好学、亲和力强,团队合作力强;
3、擅于自主思维、工作主动性强,擅于开拓、勇于坚持;
4、拥有责任心与追求卓越的性格;工作严谨高效;个性外向,善于沟通;
5、能够适应周末与日常加班工作;
6、学历本科或研究生(有同类工作经验者优先),无特殊专业要求。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957183240,应聘邮箱:wly@zjut.edu.cn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请至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B2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情况见表2:
2B2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 专科 本科 硕士 博士
岗位工资
(单位:元/月)
2600 3300 4000 5000
年贡津贴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贡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绩效考核奖 B2类岗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确定并自行绩效奖励的发放金额。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10月10日

为防止简历投递丢失请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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