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高层次人才进人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规定的体检合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4.满足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相关待遇及说明
1.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2.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达到一定教学科研水平的,经双方协商,我院研究通过后,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提交应聘材料
应聘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情况及有关获奖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至邮箱:jhlgzp@126.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由金华高等研究院按规定组织实施。我院收到应聘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其来院参加考核。
来院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业务能力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面谈等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对业务能力考核合格人员,经院研究同意后,院校将安排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院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院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芙苑路255号
咨询电话:0579-82295993
监督电话:0579-82465199
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
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2021年高层次人才进人计划表 | |||||||||
招聘单位 | 经费性质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户籍范围 | 其他要求和有关说明 | 咨询电话 |
金华高等研究院 (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 |
全额拨款 | 学科骨干 | 20 | 研究生/博士 | 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统计学、数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中药学、中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放射医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力学、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光学工程等相关学科、专业 | 1980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同时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录用1年内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 0579-82295993 |
为防止简历投递丢失请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中国-博士人才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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