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与招聘人数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备注 |
教师1 | 1 |
法学、社会学、政治学、 治安管理学相关专业 |
|
教师2 | 1 | 侦查、法学相关专业 | |
教师3 | 1 | 刑事照相、摄影相关专业 | |
教师4 | 2 | 散打、体育教育相关专业 | |
教师5 | 2 | 英语相关专业 | |
教师6 | 2 | 法学相关专业 | |
教师7 | 1 | 汽车相关专业 | |
总计 | 10 |
招聘按照笔试、试讲、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或相近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人员,且符合年龄条件的,不参加笔试、试讲,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聘用。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工作满2年以上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试讲。
三、报聘人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含在读)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四)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1年1月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8月18日—8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00),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点设在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政治部(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9号),联系人:夏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551—65381209,65382188。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读人员由所在学校提供在读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由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出具的证件应是真实合法有效,如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法律、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笔试时间为8月25日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设在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应聘人员须在9:00前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达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实验楼。
(三)试讲
以招聘岗位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试讲对象。试讲采取公开教学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招聘专业相关内容等,讲授时间为30分钟;体育教师岗位采取公开教学直接带训的方式,按照体育教学训练课的要求进行实际教练,时间为一课时。试讲时间为9月1日上午9:00,应聘人员须在8:30前到达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实验楼。
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四)体检和政审
学院统一通知应聘人员自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后,由学院统一进行政审。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而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教师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办理聘用手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学院工作。
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博士学位人员,原则上不兼职行政工作。其他聘用人员除从事教学工作以外还须兼职行政工作。
五、有关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主要有基础工资、讲课金和行政兼职补贴等组成。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为防止简历投递丢失请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中国-博士人才网发布
声明提示: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