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2023年的发展规划,本着按需招聘,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现将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人才招聘(第五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良好的医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3.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需求。
5.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执业资格要求
1.临床医师:须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必须在入职前或2023年国家组织的首次考试取得。并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四级。
2.药师、技师岗位:原则上为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具有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
具体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人才需求信息表(第五批)。
(三)年龄要求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管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护理人员一般不超过25岁);招聘硕士、中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招聘博士、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殊人才除外。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1.吸毒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待遇
(一)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日制博士高层次人才一人一议。根据学历和职称等具体情况享受钦州市政府及医院给予的安家费(具体金额面谈),可提供过渡周转房,科研启动金等待遇;执行协议薪酬或年薪制等。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我院坚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其他事项
具体招聘办法由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部长、曹老师,0777-2810622。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7-2820158(监察室)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人才需求信息表(第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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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科室 |
需求 岗位 |
需求数 |
学历、专业及资质要求等 |
药剂科 |
药师 |
6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博士硕士优先;2.药学及相关专业;3.有药师证者优先。 |
中药师 |
1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博士硕士优先;2.中药学及相关专业;3.有中药师证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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