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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庆云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23-08-31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及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3年庆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9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选)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9月6日前取得;须具有庆云户籍的岗位,须于2023年9月6日前落户。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庆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备案制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届及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2023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招(选)聘岗位。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庆云县外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9:00—9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6日11:00—9月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yun.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选)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9月8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9月6日11:00—9月9日16:00

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9月6日11:00—9月1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9月20日9:00—9月23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上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网上缴费系统关闭服务后将无法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选)聘岗位,计划招(选)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选)聘计划;计划招(选)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选)聘计划。对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选)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9月10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qyxrsjgbk@d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并于9月10日16:00前拨打电话0534-3321470进行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选)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9:00—11:3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选)聘岗位和招(选)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规定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选)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人选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本人有关材料(附件2)。

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应聘人员的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面试人员须知等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另行公告。

面试由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一)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有关招(选)聘事项信息通过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选)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公开招(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选)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开招(选)聘政策咨询电话:0534-3321470

 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ingyun.gov.cn/n30398511/n30398576/n30404013/c8345594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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