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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启动,顶尖人才奖励500万元

时间:2021-05-13来源:大河财立方 作者:佚名

【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11日,记者获悉,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启动全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符合《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中A、B、C、D四个层次的认定标准,且属于郑州市用人单位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可申报。

此次申报范围包括所在用人单位是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或在郑州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并在郑州市纳税的企业(含社会组织)。新引进人才来郑工作时间在两年以内,新培养人才取得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业绩时间在两年以内。创新人才与郑州市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并每年缴纳6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或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创业人才在郑州市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在郑纳税6个月(含)以上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不含技术入股)。A类人才年龄不作限制,B、C、D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有突出成就的可适当放宽。

该项工作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由人才所在用人单位登录郑州市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人才一件事专区”进行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市政府研究,认定人选分批次公布。

据悉,郑州此前制定《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将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为四类: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类)。

在政策待遇方面,对认定的 A、B、C、D 类人才分别给予税前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个人奖励,并享受居留签证、医疗服务、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奖励资金按 4:6 的比例分两期拨付,第一期于认定满一年后拨付,第二期于支持期评估合格后拨付。

另外,A、B、C、D 类人才在郑州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分别给予 300 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未申请购房补贴的 A、B 类人才,分别提供不超过 200平方米、 15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住房保障政策由市住房保障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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