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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2014年上半年特殊教育学专任教师

时间:2014-04-14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作者:91boshi
一、学校概况
湖北师范学院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59.69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绿茵广场、曲径小道、花坛公园、楼台亭榭、形象雕塑、书画走廊等自然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相映成辉,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曾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设有20个教学院,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9个本科专业。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3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品牌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0门省级精品课程、优质课程,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3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工1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57人,教授149人,副教授33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37人,硕士学位的564人。教师中有“楚天学者”特聘教授7人,“磁湖学者”特聘教授8人,湖北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4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0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5人。
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课题636项,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27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3项。教师出版专著、教材127部,发表科研论文5146篇,其中被SCI等四大检索收录728篇。学校被授予“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和“科技进步先进单位”。
建校40年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9万余人,毕业生中绝大多数扎根在湖北省基础教育第一线。学校已成为湖北省高等师范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湖北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特色荣校,管理活校”五大战略,努力把学校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范大学。
二、优惠待遇
(一)高层次拔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人才”人选、学科带头人;省级人才项目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楚天学者、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
1、人才引进费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费(面议),专项用于来校开展科研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二)紧缺专业人才及特别优秀人才
1、人才引进费
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以下三类标准执行(所有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只统计近五年数据,所有论文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元、文科类5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国家级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25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5万元、文科类3万元。
①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②经省级及以上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教材(20万字以上);
③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④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⑤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3)其他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安家费5-20万元,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2万元、文科类1万元。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三级待遇对应给予绩效工资。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5、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6、配偶安置
(1)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满足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2)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达到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3)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其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4)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3年内评为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则予以安置工作;
(5)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评为教授,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服务年限
1、引进的教授、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高层次拔尖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二)年龄要求
1、教授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2、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
递交应聘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学历、专业和应聘的具体部门、岗位,专任教师应聘材料可直接递交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4-6572187
邮编:435002
E-mail:hsrsc@yeah.net
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湖北师范学院2014年专任教师需求计划(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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