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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4月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22-04-20来源:中国博士人才网 作者:佚名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条件、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4.应聘人员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能够独立做好高校公共艺术理论及实践课程授课工作,学习或工作期间曾作为组织者、主要参与者组织或指导学生艺术团体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6.附件岗位表中有具体要求的按岗位表中要求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办法

1.招聘部门对相应岗位应聘人员初选后,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

2.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为试讲和面试,由相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会同人事处组织实施。

3.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4.招聘部门对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放弃处理。对未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逾期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2.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2)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具体以招聘部门通知为准。

2.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025-86869060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刘晓蓉

 南京医科大学

2022年4月7日

来源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4/11/art_57210_10410852.html

为防止简历投递丢失请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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