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的条例
我国公派或自费留学人员中来京短期创业、来京工作、已有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已加入外国籍的具有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或具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工作寄住证》的程序
1、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携带规定材料到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申办《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
2、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予以审核,经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后颁发本人。
三、办理《工作寄住证》所需要材料
1、填写《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申请表》。
2、中国护照、国外长期(永久)居留证明及复印件二份,或外国护照及复印件二份,或身份证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复印件二份。
3、国外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两份,或国内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国外进修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4、用人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两份。
5、近期两寸照片三张。
四、《工作寄住证》的用途
1、持中国护照的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籍的留学人员,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可享受评定职称、创办企业等优惠政策。
2、持中国护照的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籍的留学人员,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可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购房、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及有关评定职称、创办企业等优惠政策。
3、已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证》何享受申办二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一年多次出入境签证、创办外资或合资(合作)企业等优惠政策。
五、留学人员进京入口基本条件
持中国护照的我国公派或自费留学人员中具有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留学人员进京入户办理程序
1、外地留学人员到北京市属名单位(包括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工作或到北京地区兴办企业,持单位接受函及其它规定材料到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2、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审核后,由市人事局审批并颁发《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证》。
3、留学人员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和相关材料到市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七、留学人员进京入户申报材料
1、填写《引进留学人员审批表》。
2、单位接受函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二份。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复印件二份。
4、中国护照及复印件二份。
5、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二份或国内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和国外进修证明及复印件二份。
6、出国后仍保留公职的留学人员需提交原单位同意调整工作单位证明。
八、相关部门联系办法
北京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
地址:东城区台基厂3条3号
联系电话:65245084
网址:http://www.bjg.gov.cn/
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地址:海淀区东王庄33号楼3层
联系电话:62399226、62399227
网址:http://www.bjl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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