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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

时间:2013-07-30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
近日,深圳市颁布实施《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配套文件《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从四个方面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创新和调整。

  该市建立统一的人才引进政策和渠道。对市外在职人才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审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人才引进工作的整体性,营造了尊重人才、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对经审批同意引进的人员,不改变干部、工人身份,按调干、招调工区别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建立统一的人才引进量化评价方式。通过建立统一的综合量化指标体系,对市外人才进行多元评价、量化积分,拟引进人员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方式克服了条件评价方式标准单一、片面的弊端,将人才综合素质及优势特点全面体现,既能引进有一技之长的专才,也能引进综合发展的通才,使人才评价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提高了人才引进工作的科学性。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不拘一格选人才”。根据综合评价、注重实绩、鼓励创新以及加大存量人口转化力度的原则,完善人才引进制度设计和积分指标。如取消基本条件中要求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规定,取消原调干政策中对不同人群分别采用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做法,取消投资纳税与学历技能不能叠加积分的规定。此外,在分值设计上强化投资纳税、社保、发明创造、技能竞赛等反映个人实际能力的指标,对有一技之长的人才适当照顾。

  进一步优化申办流程、提升服务。如简化学历证书认证、计生证明、个人诚信核查等程序,开通“绿色通道”为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直接办理手续,扩大毕业生报到办理点、加大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力度等。通过以上措施,将办理手续的时间缩短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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