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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

时间:2013-09-11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朱宗
  意见提出,围绕珠海市“三高一特”(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特色海洋经济和生态农业)现代产业发展需要,从2014年起,用5年时间,从海内外引进和培养60个掌握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团队,500名在某一领域造诣较深、业内普遍认可且为珠海市急需紧缺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来珠海创新创业,以此提升中高端竞争力,将珠海市建设成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首选地之一。

  纳入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分为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依业绩与专业水平的差异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层级。

  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通过评审,可享受包括项目启动补贴、项目投资和担保贷款等最高2000万元的项目经费扶持;高层次人才的创业项目通过评审,可享受包括创业补贴、创业投资和担保贷款等最高200万元的项目经费补贴。创业团队和创业人才所办企业自注册成立起的3年内,按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给予相应的研发费用补贴。

  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可按每月每平方米30元标准享受工作场地租金补贴,低于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期限为3年。创新创业人才可优先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选择自行租住房屋并享受每月1400元-2000元的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为5年)。高层次人才(一级)选择在珠海购房的,可享受100万元的购房补助。此外,创新人才可享受每年3万-10万元的工作津贴补助,期限为5年。

  创新创业团队可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计划,成功入选的,按1∶0.5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人才”和省“领军人才”,成功入选的,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意见还从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创新人才评审机制、创新人才资金运作机制、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完善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对人才计划的实施提出保障措施。

  珠海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与人力资源市场、猎头公司和驻外机构的联系,完善政策推介平台建设,创新引才平台建设,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发挥政府在人才培养中的引导作用,在大学园区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充分利用高校以及社会资源加强人才培养工作;注重加强企业人才培养,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在人才评审上,以创新创业项目的投资强度、技术领先程度、产品市场前景、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经营管理团队的经验,以及个人业绩和专业水平作为评价依据。

  意见提出,对来珠海创新创业的团队和人才,建立一条贯穿项目引进、企业创办、资金扶持、股权投资、管理服务以及做大做强的全链条式人才资金运作机制。加快推进横琴新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高标准建设一批人性化、国际化、智能化的创新创业创意载体,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才公共服务网络,提升人才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水平。为高层次人才发放“珠海蓝卡”,持卡者在居留、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通关、子女入学、配偶安置、金融服务和工商注册等公共服务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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