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博士人才网 > 重大工程 > 地方引才政策 > 浙江长兴县探索“1+3”人才增值模式

关注微信

浙江长兴县探索“1+3”人才增值模式

时间:2013-10-15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何严冬

  “1”即人才,“3”即项目、人才和资金。“人才+项目”,即以项目引才,将“招商选资”与“招才引智”结合,在对招商选资项目的评价中引入人才评价指数,人才评价指数共分成高端人才领衔情况、研发人才占员工总人数比例情况、高层次人才占总人才的比例情况等三个方面,对人才评价指数不高的招商选资项目实行否决。“人才+人才”,即以才引才,对人才协助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类别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人才+资金”,即以资金吸引人才,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收入的1.5%用于人才投入,并积极筹建科技银行、建立风投基金等,为人才创业创新提供优质融资服务。

  该县还依托政策资源、高校资源、三校一中心资源和科技平台资源,做精人才增值服务体系。全县出台12项重点人才培养工程等人才开发政策意见,对每一类人才培养、增值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扶持政策。依托高校资源,连续九年开展企业家分行业培训,每年举办不少于4期企业经管人才高级研修班。向人才发放培训券,邀请他们参加“三校一中心”举办的长兴大讲堂、双休日选学等,增长才干。专门安排专项经费,鼓励行业科技平台以举办技术沙龙、技术研讨会、行业论坛等形式,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

中国-博士人才网发布

声明提示: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