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杭州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2年内入选江干区“百人计划”、杭州市“521计划”、浙江省“人才”、国家“人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名2万元、10万元、30万元、60万元的奖励。
江干区用工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区外引进高端人才,经认定,引进的人才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符合江干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年薪在60万元(含)以上的,可一次性给予用工单位中介费50%的补助,每名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每家用工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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