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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调整2014年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

时间:2014-01-08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

  深圳市2014年人才引进工作于1月1日启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关于2014年深圳市外在职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和分值表将有所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阶段的用人需求。

  对于引进市外在职人才,深圳市将执行《2014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新政策总体上保持了原有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但对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进行了部分调整。新的分值表调整中级工、初级工分值,保持高级工以上技能分值,取消高中学历层次积分,引导技能工人努力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向高技能、专业性、创业型人才发展;同时调整专业技术资格的积分规则,采取职称与学历组合的积分方式;合理调整社会服务等导向性指标的分值,在引导公民从善助人的同时,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人员通过学文化、学技术、学技能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调整45周岁以上的减分规定,由原来的每年减2分调整为每年减5分,促进人才队伍年龄结构的优化。调整夫妻分居的积分规定,申请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不另外加分,但年龄超过40周岁也不减分,以体现人文关怀。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调整投资纳税指标分值,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积分项目范围予以细化,剔除偶然所得等项目。

  此外,为了防止防范人才引进中的投机行为、虚假申报和违规行为,新分值表调整专利发明人积分和计分规则,对发明人存在变更情况不予积分;调整社会保险计分规则,对补缴社会保险的年限不予计算;调整房产积分规则,对短期内频繁变更产权的房产不予重复积分;调整单位申报加分的条件,鼓励员工稳定就业,单位稳定用工,防止投机参保加分;将虚假申报人才引进等行为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减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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