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中山市坚持以一视同仁的人才标准广纳天下英才,打破区域、所有制、管理体制等人才政策藩篱,形成了具有中山特色的“三个一样”人才政策体系,为中山市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外来人才与本土人才政策一样。既用好“儿子”、又广招“女婿”,中山市坚持引育并重、充分开发市内外两种人才资源。2010年起,中山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等“1+22”的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提出了学历、职称、荣誉、经历等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即无论本地培养人才还是外地引进人才,只要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荣誉称号、具有3年以上担任同一家世界50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领导经历等条件的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并规定凡是外地引进人才可以享受的待遇,本土培养的人才都可以享受。该政策实施近3年来,中山市培养引进各类人才12.11万人,是政策实施前5年培养引进人才总数的近3倍。2012年,全市培养和引进各类人才近5万人,其中培养和引进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同比分别增长225%和32%,真正实现了盘活人才存量与激活人才增量相互促进、比翼齐飞。
体制内人才与体制外人才政策一样。为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和特点,中山市人才政策突破体制藩篱,坚持体制内外一视同仁,规定无论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人才,还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人才,凡是符合产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都可以享受10-100万元的购房补助、1000-5000元政府津贴等一系列人才扶持政策和“一站式”人才服务,促成多样化人才结构的形成。多样化的人才结构带动多元化的产业结构。2012年中山市有私营企业5.8万多家,个体工商户15.7万户,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564.73亿元;有外商投资企业29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在中山市兴办30多家企业,外贸出口总值246亿美元。
市属人才与央属省属人才待遇一样。近年来,随着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和投资结构的持续优化,中海油、中基建、华润集团等一大批央属、省属企事业单位进驻中山,随之而来的是众多高层次人才。为充分激发这一人才群体的创新积极性,形成产业结构与人才结构同步升级、互促双赢,中山市规定中央和省驻中山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与市直单位人才同样的购房补助和市政府特殊津贴。这一政策自2012年实施以来,受到了中央和省驻中山企事业单位的广泛欢迎和高层次人才的高度认可,进一步增强了中山市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的双重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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