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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人才政策30条”首批5个配套实施细则出台

时间:2018-11-07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作者:佚名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出台“人才政策30条”首批5个配套实施细则。

 

优化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机制,“特殊人才”也可申报高层次人才。出台《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对市级高层次人才分类和认定评定标准、评选对象和范围、评选方式及程序、奖励津贴标准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该办法加大了对“特殊人才”、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在原“三类英才”(具体指“天骄英才”“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的基础上,高层次人才分类新增加了“青年优秀人才”,并相应给予一定的奖励津贴支持。同时,将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土专家”“田秀才”等“特殊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的评选范围,通过评审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待遇。此外,该办法对刚性引进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进行了明确,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方式也作了具体规定。

 

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编制管理和引才方式,支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出台《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在人才引进方面积极“放权松绑”,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招才引智方式,重点采取“绿色通道”方式和设立人才专项编制两大举措,加大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支持力度。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直事业单位可采取“绿色通道”的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拟引进的人才进行评估,评估可采取笔试或面试,配合答辩、现场操作、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对已满编的事业单位,将从市人才专项编制中统筹调剂,切实保障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人才的用编需求。

 

重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加快产业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出台的《鄂尔多斯市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审和资助办法》对市级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工作及获评团队支持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操作规范。与以往同类政策相比,该办法加大了对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能够引领产业升级或带动学科发展的高端人才团队的支持力度,将给予团队的经费支持由50万元大幅提高到最高500万元。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在团队支持方式上,对已获评团队中业绩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团队采取滚动支持的方式给予持续性的资金扶持,同一个团队的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完善首席专家制度,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积极作用。修订出台《鄂尔多斯市首席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重点对市首席专家的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程序、专家职责、管理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市首席专家重点从涉及公共安全领域和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拔,主要承担决策咨询、科技创新攻关和人才培养等职责。

 

鼓励企业通过专业人才中介机构招才引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性作用。为了发挥人才中介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优势,激发企业引进和使用高端人才的积极性,推出鼓励企业通过猎头、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化人力资源公司引进年薪超过30万元的高端人才,此举是我市在充分借鉴各地引才工作先进经验基础上的一次新探索、新尝试。按照《鄂尔多斯市鼓励企业通过人才中介机构招才引智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引才企业,可按企业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佣金给予引才补贴,单个人才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据了解,5个办法出台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启动2018年度市级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高层次人才的申报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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